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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基本原则名词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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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主观:

刑法基本原则:1、罪刑法定原则;2、刑法适用平等原则;3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。

根据《刑法》

第二条本法任务
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,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,以保卫,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,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,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,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,维护社会秩序、经济秩序,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。

第三条罪刑法定

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,依照法律定罪处刑;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,不得定罪处刑。

第四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

对任何人犯罪,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。

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

刑罚的轻重,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。

法律客观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三条

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,依照法律定罪处刑;

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,不得定罪处刑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四条

对任何人犯罪,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五条

刑罚的轻重,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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